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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!

来源: [db:出处]  作者:中国能源报  日期:2023-12-02  属于:行业资讯 点击: 

       随着当前我国矿业权体制改革不断深入,相关政策、制度将不断完善和优化,进一步推动油气行业上游市场化改革进程。

       随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的大门也越开越大。

       近日,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,自然资源部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实施2023年新疆塔里木盆地若羌—尉犁1等13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。

       作为油气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,石油天然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是推动上游主体多元化、促进油气增储上产的重要举措。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,随着当前我国矿业权体制改革不断深入,相关政策、制度将不断完善和优化,进一步推动油气行业上游市场化改革进程。

       竞买流程更加完善

      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新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”)发布的公告,此次共挂牌出让13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区块。其中12个位于塔里木盆地,1个位于准噶尔盆地南缘。最大区块面积约1385.6平方千米,为新疆塔里木盆地若羌北2-4区块;最小区块面积约382.3平方千米,为新疆准噶尔盆地南缘柴窝堡区块。挂牌起始价按照0.8万元/平方千米计算,对应306万元到1109万元不等。

       具体来看,各区块首设出让期限均为5年,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都具备竞买资格。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2日。

       记者就此致电新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询问当前挂牌报价进展情况,对方表示相关信息不便对外透露。

   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区块竞价出让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,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,通过资格审查才能成为竞买人。初始保证金与挂牌起始价相同,当竞价超过1亿元时,需要追加保证金2000万元;当竞价超过5亿元时,需要追加保证金5000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今年7月28日,自然资源部发布《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2019年发布的《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试行意见》)进行修改完善,强调要在矿业权交易中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。

       “以前矿业权交易不收取保证金,导致在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出现竞买人非理性竞价,甚至恶意竞价,竞得后又放弃或不履约缴纳出让收益等问题,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,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在矿业权交易中使用保证金或保函,有利于引导竞买人理性出价,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。”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就《意见》答记者问时表示。

       投资主体多元化初步实现

       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,在我国油气勘探开发领域,仅有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和延长石油这“三桶半油”具有资质,其他资本无法进入。

       为加快油气勘探开采、促进油气产业上游投资主体多元化,近年来,我国油气探矿权出让多有尝试。自2010年起,相关部门就开始在油气领域探索矿业权出让改革试点,陆续开展页岩气探矿权招标、新疆常规油气区块招标挂牌、陕西煤层气探矿权招标挂牌、贵州页岩气拍卖挂牌等多轮多形式的探矿权竞争性出让。

       2012年,原国土资源部面向所有企业对20个页岩气区块探矿权进行公开招标。参与投标的企业超过80家,最终16家企业中标,包括6家央企、8家地方国企以及2家民营企业。2015年,原国土资源部又对新疆6个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进行公开招标出让,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拿下1处区块、北京能源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拿下3个区块。

       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吴裕根撰文指出,《试行意见》出台以来,石油公司的参与程度和竞得率大幅提升,近3年组织出让的66个油气探矿权中,“三桶半油”竞得25个,占37.9%,贵州页岩气公司等地方国企竞得18个,占27.3%,新疆互盈等民营企业竞得23个,占34.8%。部分房地产公司、交通运输公司也参与到油气勘探上游领域,初步实现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。

       民营石油企业中曼石油日前透露,2018年1月,公司参与国家油气体制改革,通过竞标方式获得新疆温宿区块1086平方公里的探矿权。5年来,公司在温宿区块不断加大投资规模,并累计生产原油超100万吨。

       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仍有挑战

       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,当前我国油气矿业权市场化改革取得一定成效,但改革仍面临诸多难点。

       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周康指出,试点的成果充分证实了油气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可行性,打破了油气企业的资质限制,助推国有石油企业参与油气体制改革。“但试点改革仍面临问题,一是经济与技术风险过高,实施效果差。二是油气行业门槛过高,不利于非油企业参与。三是缺乏油气矿业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技术资料支撑。四是改革给政府职能部门带来巨大工作量和专业挑战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目前,我国油气上游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格局尚未完全形成,主要原因是我国上游油气勘探开发行业垄断时间长,垂直一体化特征明显,行业壁垒决定了企业进入市场并顺利开展勘探开发的难度很大。新进入企业要想推进勘探项目,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成本,还需具备充足的知识、技术和决策能力。”吴裕根指出,“新进入的专门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公司很少,他们普遍资金实力不够、专业人才匮乏、抗风险能力差,大多在探矿权到期后选择退出,部分主体在资本市场炒作后退场,上游勘探开发领域距离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还有较大差距。”

       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及配套政策建议,周康指出:“一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,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。二要优化矿产资源配置、合理化设置出让条件。三要推进多元合作模式,盘活多类型矿业权经济主体。四要以公共利益为监管核心,以专业团队为市场主体。”

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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